更新日期:2021-06-25 10:47:23
北京地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要求,我委对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申请的勘察、设计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7日。
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勘察、设计企业可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资质申报”模块查询具体意见,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陈述材料申报-省级审批陈述材料申报”在线提交陈述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我委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附件: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