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行业新闻>五部门联合规范互联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行业新闻
五部门联合规范互联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更新日期:2019-06-27 09:46:44
为深入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五部门联合规范互联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就
《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同时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切实履行平台信息审核和管理责任: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发布住房租赁信息主体。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要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及时将房屋租赁合同信息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同步展示企业、从业人员真实合法身份标识、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对违规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互联网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住建、市场监管、网信、公安、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监管,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已备案的企业名录和已办理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信息,并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查询、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对转载有任何异议,请联络本网站,我们将及时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