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2-03-04 16:21:48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总 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一)资质分类分级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以下2 个序列: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涵盖所有工程勘察专业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不分类别、等级。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分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和勘探测试3 类,设有甲级、乙级。
(二)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信能力;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和勘探测试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专业甲级资质业务规模不受限制,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乙级、丙级规模项目。
全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请下载文件:《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