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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 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 参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1-12-17 11:00:4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 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 参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综合展示国内外城市建设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推进美丽城市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4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十四届园博会)。现将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主题

  生态优先 百姓园博

  二、展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三、组织机构

  第十四届园博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办,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公园协会协办。

  四、展览展示内容及主要活动

  第十四届园博会的展览展示范围主要在园博园内,通过室外展和室内展,综合展示各省(区、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在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以及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和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等。

  第十四届园博会展会期间,将举行开幕式、住房和城乡建设系列成就展、城市绿色转型发展高层论坛、科技产品展示、学术交流、文化活动周、徽文化汇演及非遗传承人技艺展演、园林绿化技能竞赛、闭幕式等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第十四届园博会参展组织工作,促进本地区城市建设、园林绿化行业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合作。

  (二)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第十四届园博会总体方案,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积极邀请国内城市、国际友好城市、港澳台,以及相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优秀设计师参展,并为参展地区、城市、单位和个人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公园协会等协办单位要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指导和服务,协助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做好筹备工作。

  (三)城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自愿原则参展。要按照《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建城〔2020〕25号)有关要求,围绕“生态优先 百姓园博”主题,注重质量、彰显特色、传承经典,展现城市风采,打造精品、精致、精彩展园,展示城市建设发展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成果。

  参展城市需填写参展回执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30日前报第十四届园博会筹办工作指挥部。其他参展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与第十四届园博会筹办工作指挥部联系参展有关事宜。

  第十四届园博会筹办工作指挥部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老庐州大道与大连路交口西南角滨湖科学城城市空间运营管理公司

  邮 编:230051

  联系人及电话:贾焕 0551-63361169 15256028862

  传 真:0551-63361189

  E-mail:hefeiyuanbohui@163.com

  附件: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回执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公园协会、中国建筑学会。

  附件下载

  附件1: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参展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