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1-12-06 08:45:53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修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形成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12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联系电话:010-58934733
联系邮箱:chengm@mohurd.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封请注明“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
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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